修路教授自2014年11月受聘第一届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以来,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为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期满经考核、公示等程序,济宁市人民政府决定(济政字【2016】144号)续聘其为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2017年3月20日下午济宁市政府举行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正式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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