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水电暖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利于各系部、各单位报修,根据学校有关研究意见,现将职责权限划分情况通告如下:
1、教学楼内各系责任区域内的水电维修,由各系自行安排,相关维修经费已按照学生比例数下拨到各系部。
2、教学楼内公共区域(门厅、楼梯间、报告厅)电的维修,公共区域共用的卫生间,由后勤处负责(3196062)。
3、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水电维修服务,由后勤处负责。
4、各楼楼外的水电保障供应及主设施、主管网维护,节水节电器具维护,由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负责(3196007)。
5、校园供暖采取托管方式,由圣方热力公司全权负责供暖保障,维修维护事宜,请联系热力公司客服热线(3196509)。
6、各部门的水电消耗量统计及网上公布、各经营单位的水电费收缴、校园节水节电技术改造、水电节约奖惩管理及节能宣传等,由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负责。
后勤处
水电暖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