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同学们: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以校为家,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安全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和保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希望广大师生以校为家,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举报奖励办法。安全保卫处明确一名科长具体负责安全隐患举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将作为评选“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三、举报电话及联系人。举报电话:0537—3196118 联系人:伊宪伟 邮箱:yxw0303@126.com
安全保卫处
2022年3月4日